新开鉴定所通常是指新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,这些机构主要提供各类司法鉴定服务,帮助解决诉讼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。以下是一些关于新开鉴定所的基本信息:
一、定义与性质
司法鉴定所是接受委托,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,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。它属于社会服务性质,非国家机关,其鉴定意见具有法律效力。
二、设立条件
设立司法鉴定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机构负责人: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处分。
2.业务范围: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在五项以下(含五项)的,称“司法鉴定所”;六项以上的,称为“司法鉴定中心”。

